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1、根据苏教财[2010]14号《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工作的通知》,对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人证并接受高中阶段全日制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
2、收费标准为: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一、学费 | 昆教〔2007〕130号、昆价费字〔2007〕第147号、昆财综字〔2007〕174号 | ||||
四星、三星级高中 | 850元 | 每生/每学期 | |||
二星级高中 | 650元 | 每生/每学期 | |||
二星级以下高中 | 500元 | 每生/每学期 | |||
二、代办费 | 昆教〔2007〕130号、昆价费字〔2007〕第147号、昆财综字〔2007〕174号 | ||||
1.教材(含磁带)、簿本 | 预收300元 | 每生/每学期 | 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 ||
2.社会实践费 | 130元 | 每生/每学期 | 限门票、交通费、住宿费,实行多退少补 | ||
三、服务性收费 | 昆教〔2007〕130号、昆价费字〔2007〕第147号、昆财综字〔2007〕174号 | ||||
1.住宿费 | |||||
一般学生宿舍 | 150元 | 每生/每学期 | |||
公寓学生宿舍 | 250元 | 每生/每学期 | |||
2.伙食费 | 按实收取 |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
2019/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