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 2017年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工作的函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中提出的“到2020年所有普通高中均达到省优质标准”要求,以及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省优质高中创建步伐,促进我省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2016〕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工作函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晋评对象
1. 凡取得现有星级满3年的二、三星级普通高中。时间计算自省教育厅发文确认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
2. 现有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在复审中评估结论为“有条件通过”的星级高中不能申报晋评。一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受县级部门以上处理或申报材料预审发现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星级普通高中不得申报。
(二)复审对象
1.2011年晋评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2011年通过复审的三星级及以上星级普通高中;2016年申请推迟复审的三星级及以上星级普通高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 上述三星级、四星级普通高中遇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复审的,请在申报截止日前10日将经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书面申请邮寄至省教育评估院与厅基础教育处商定。
二、申报时间
1. 普通高中晋星评估申报时间为9月份,省教育评估院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2. 星级高中复审申报时间为3月份,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5日。逾期不申报复审的星级普通高中将自动取消已有星级资质,需重新申报评估。
三、申报材料
(一)晋评申报材料
晋评学校需提交《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申报表》2份(纸质)、《江苏省普通高中晋星评估学校自评表》一式6份(纸质)、学校近三个学年的《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复印件1份(完整版,封面和骑缝均需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公章)、近三年设区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意见(报告)复印件1份和其他特别需要说明的简明文字材料。
(二)复审申报材料
复审的四星级普通高中需向省教育评估院、复审的三星级普通高中向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提交《江苏省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学校自评表》(一式6份)。
(三)申报材料表式下载路径及报送方式
《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申报表》、《江苏省普通高中晋星评估学校自评表》和《江苏省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学校自评表》等最新表式请从我院网站(http://jypgy.ccit.js.cn)的“项目公告”、“评估指南”栏下载,纸质申报材料请设区市教育局集中邮寄至我院。《自评表》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邮箱:jsptgzxjpg@163.com。
四、审核要求
请学校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设区市教育局对申报学校的申报资质及《江苏省普通高中晋星评估学校自评表》和《江苏省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学校自评表》所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对不实数据、信息予以纠正,确保申报学校符合申报资质,申报数据、信息真实可信。
五、其他事项
1.各申报学校需全面对照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要求,认真开展创建、自评、整改工作。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应对照普通高中星级评估标准,加强创建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提高星级高中的建设水平和达标程度。
2.参评学校将《江苏省普通高中晋星评估学校自评表》和《江苏省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学校自评表》报送后,即请学校和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在校园网和教育城域网上公示3个月。凡涉及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单位隐私的信息可进行必要的处理。《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申报公示》请按统一格式发布,格式详见附件2。
3.请各申报学校在申报材料经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后及申报截止日前登陆“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参见江苏教育评估网发布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学校申报操作说明》。
4.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相关工作联系人:陈兆兰025-83335366;苗浩林,83335256。评估材料邮寄地点: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基础教育评估室(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26楼2609办公室);邮编:210024。
附件:
1. 2017年星级普通高中复审名单
2.省普通高中星级评估申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