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食备餐岗位卫生责任制
一、熟食菜肴当日使用当日加工,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温60度以上或者10度以下的条件下存放。
二、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再加工,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0℃)方可继续出售。
三、进备餐间先洗手消毒,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
四、操作熟食前先将工具、台面等进行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工具、抹布和手的消毒。
五、分餐装盒后不交叉重叠存放。
六、销售熟食时应用工具取货,手不直接接触票证。
七、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熟食专间。
八、工作结束后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及专间的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