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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库存卫生制度

2017年05月26日

一、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虫剂、杀鼠剂量、洗涤剂、消毒剂等)及其他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二、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的搬运。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存。

三、建立仓库进出库存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出勤进,先进后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