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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7年06月12日

一、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一)组长:邬金福(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副组长:韩剑锋(分管校长,食品安全第二责任人)

(三)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孙健(总务主任,食品安全管理人)

                          杨成兵(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

(四)组员:任文中  沈月琴  姚建忠 张少华  霍纳新  蔡红兵

(五) 屈永生(学校商店经营、采购)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人员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经营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严防食物中毒,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加强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登记、贮存的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落实,并及时向校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