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中学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救、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昆山市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实际情况,制定《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和重特
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实现消灾、救灾、减灾,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目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目标任务
(一)任何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不扩散,并尽最大努力排除险情、灾情;
(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的不利影响;
承担抢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分工明确,有程序、有步骤
地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
及时师生做好防护、自救、互救和疏散工作。
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应坚持(现场)自救、社会支援和上级指导相结合
的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向专业抢险救助部门求助。
四、《预案》范围
本《预案》指在我校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
食堂饮食卫生安全事故;
实验室化学药品的安全事故;
校园消防安全事故;
学生活动安全事故;
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事故;
其他各类安全事故。
五、救援组织
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成立以法人代表为首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受上级有关部门领导,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按以下要求,立即将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主任。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附: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邬金福
副组长: 韩剑峰 朱国强
组 员: 陈 亮 张华敏 姚建忠 何红京 孙 健
沈月琴 张少华 温益铭 蒋余才 朱波
任文中
昆山开发区高级中学
2015.8.15